谷歌1月12日在其官方博客中撰文宣布,考虑退出中国市场。
鉴于谷歌在互联网领域的超级影响力,此事立刻引起全球关注。而且,由于希拉里、洛佩西等美国要员的讲话,以及中国外交部对此事的正式回应,这个事件开始时还有点商业色彩的外衣迅速剥落了,其政治色彩日渐彰显。
因此,那些从商业角度出发考虑这个事件的说法,是不能完全成立的。而且,即使谷歌的中国业务只占其全球业务的一两个百分点,但毕竟其中国搜索市场中占有三分之一,面对网民数量急剧飙升的中国市场,如果着眼于企业战略的未来,它没有放弃的道理。所以,看待这个问题我觉得应该跳出商业思维,而是应该从信息传播全球化的政治性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
一方面,虽然信息传播走向了全球化,但信息传播的相关理念和法律法规并没有全球化。美国因其宪法修正案的约束,大型跨国企业不仅需要践行其他国家的法律法规,而且还需要契合公司母国的价值观和相关法律。从这个角度讲,谷歌在某种程度上是在照顾公司母国的公众形象,表明自己虽然致力于获得利润,但也还是遵守美国在信息传播方面的价值观念和法律约束。
另一方面是跨国传播公司与业务所在国家之间的权力博弈,这是最为重要的方面。其实,跨国公司与国家权力之间的纠结,是全球化过程的常见现象,几乎在各个领域都有表现。而在信息传播领域,每个国家对大型跨国传媒集团都有所限制,比如卫星电视的落地、外国书报刊的发行、外资的投资方向和标准等。所以,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时,不少国家在这个方面都有所保留,而世贸组织也允许保留以推动全球化进程。
而现在的谷歌事件是跨国公司与国家权力在当下的互联网时代的最新表现。从国家与传媒组织的历史关系来看,国家保持信息权力边界的冲动始终存在,跨国传媒公司对于大多数国家而言,作为一种外生性权力冲击力量,与国家之间的冲突也就不可避免。依据国家主权对内绝对权威的管辖原则,国家对传播政策的制定具有完全权力,这些政策包括对国内媒体的管理、对国外媒体的开放与限制、对国内媒体的扶持与保护、对国内公民的接收限制、是否以及如何参与国际媒体的竞争、国内媒体的发展策略与规划等。
但是,这些政策的制定过程在今天都受制于全球化的宏观背景:对国内媒体的管理需要符合国际通行的传媒管理模式,对国外媒体的限制需要符合WTO及其它国际组织确定的游戏规则,对国内媒体的扶持与保护需要符合市场经济的法则,对国内公民的接受限制需要符合国际社会公认的公民权利准则,使用通行规则参与国际媒体的竞争才会在“软权力”的新型国际竞争中占有一定位置等。而这些也是为什么中国外交部发言人作出如下表示的原因:“中国像其他国家一样依法管理互联网,有关管理措施符合国际通行做法。”
的确,每个国家都对互联网行为有管理,对很多行为也有禁止,就像美国对青少年浏览色情网站的限制、欧洲国家不允许互联网上出售纳粹产品、阿拉伯国家不允许侵犯自己的宗教象征等,而这些都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与赞同。而问题的复杂性在于,中国说辞的说服力也需要国际社会的认可,我们才会在“依法管理”的同时,收获国际社会的道义支持。中国这些年来非常注意自己的国际形象,在各个领域“与国际接轨”,践行国际社会的通行规则,说到底不都是要国际社会认可吗?而只有规则内的游戏结果,国际社会才认可。否则,就会有很多意想不到的麻烦,比如“绿坝软件”曾经遇到的那些情况。
信息传播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尤其是因互联网的内生品质而延伸出来的政治与社会影响,国家对互联网的认识高度前所未有,这使得我们看到相关部门在互联网管理方面频频出手。这不仅引起国内网民的广泛讨论,也引发了国际社会的强烈关注。从国家对外传播战略的角度讲,面对这样的情况,需要考虑某些行为的国际反响和长远影响,而对于谷歌可能退出的事情,不可小视。在信息政治的意义上讲,这关系到互联网时代中国的国际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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