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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星内讧始末调查

瑞星公司市场总监BD总经理马刚却告诉《IT时代周刊》,主动防御和行为判断并非新东西。2002年初,瑞星的产品(增强版)已带有主动防御模块,通过行为判断不需样本库就可以查杀病毒。当时在发布会上,瑞星曾在100多位记者面前当场试验,将样本库卸载,然后扫描病毒,查出率是70%多。马刚还说,“案件目前已进入司法程序,为避免扰乱司法,我们不会对外透露一个字,不会回答任何问题。”他同时坦言,“案件对瑞星造成了很大的伤害,但是没必要去喊冤。就算微点有技术,那也是从瑞星带出去的。不管微点的技术是好是坏,都跟瑞星有着非常深厚的渊源。”

  事到如今,谁是谁非?外人已经很难说得清楚。但假如瑞星死掉的话,谁会最开心?是微点吗?绝不是!

  现在,软件巨头微软携其独立的杀毒产品来了,卡巴斯基也加大了与我国国内企业的市场推广力度,声势渐盛。而老牌的趋势科技、诺顿等国际厂商,以及新锐360安全卫士,在今天的“云安全”时代,都在纷纷规划着自己下一年的战略。

  著名经济学家龙永图曾在一个“名商论坛”上大声疾呼“内斗猛于虎”,称中国企业内部的恶性竞争是当前比较严重的问题,互挖墙脚,彼此拆台,已是国内企业的一个积年顽疾。

  对此,业界资深人士周鸿祎认为:瑞星事件是整个中关村的悲哀,他们无意于引进VC,只琢磨自己偷偷地赚钱,这注定其无法做大做强,加之产权不明晰,分配不均,最后导致多方均输的局面。

  作为中关村的纳税大户,瑞星每年纳税至少1亿元,这足以让其他行业的企业瞠目结舌。杀毒行业在2006年度曾经入选中国暴利行业前十名。

  既然是一个收入较为稳定且高利润的行业,为何鲜见主流杀毒软件厂商争相上市的情景?为何不通过资本运作将企业做大,积极抵御外来者,努力拓展海外市场,而只热衷于围着眼前的一亩三分地进行无意义的口水战?

  “大部分的杀毒软件其实都是大同小异。”一位软件经销商告诉《IT时代周刊》,厂商的营销手段是决定杀毒软件占有多少市场份额的重要因素。为了在市场上赢得先机,口水战、价格战、促销战常常混成一片,最终搅乱了市场,使整个行业丧失了更好的创新环境。

  特别是现在随着“破解版”跃升为普通用户的第一选择时,数年前任何一款正版单机版软件动辄售价200-300元/年的日子已经一去不返。并且随着国外厂商的涌入,加之免费产品的搅局,杀毒行业的暴利时代已经终结。这些因素的存在,也刺激了相互间的口水战。

  一位业内人士不无担忧地告诉记者,只要仔细去研究中国的软件产品,就知道这些厂商已经丧失了创新动力,推出的最新产品往往欠缺创意,却又总是披上绚丽的外衣粉墨登场,跟风多,功能弱,体验差,弊病多。

  缺资金,缺技术,缺乏先进管理的软件企业在中国比比皆是,它们都能获得上市资格,为何手握巨大现金流的杀毒软件厂商反而不去上市?据了解,正是现金储备充裕,杀毒厂商在上市融资的迫切性上弱了许多。

  在这些厂商中,某些管理者还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现代资本运营为企业带来的价值远非资金本身,上市能让企业引进更先进、更成熟的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和制度,由此做大做强。

  当然,不可否认,对多数资产负债状况良好的企业而言,上市也有它的弊端。民营企业机制较为灵活,便于迅速捕捉市场机会,迅速调集资源,对市场快速反应。而上市后,公司将不得不接受上市公司的一切法规监管,包括证交所、证监会、独立董事,还有股民的监管,同时必须接受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有时候,信息披露对股民是有利的,但企业却可能面临商业机密被提前泄露,进而被竞争者利用的风险。

  没有资金压力等问题的制约,为何要上市给自己引进多个“婆婆”?也许,这正是瑞星们目前的担忧。

  “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瑞星的两位创始人因利益分歧而决裂,也导致企业自身发展的停滞,这是一个“双输”的结果。

  事实上,合伙创业的目的是希望获得比单独创业更大的利益和更好的前途,即实现“1+12”。但假如合伙后,所获得的利益反而没有单独创业来得大时,谁还会愿意继续合作下去?

  在中国很多商业合作中,合作者都不习惯以感恩的心去看待对方。“凭什么要我辛苦地外出干活,而你可以舒服地坐在办公室里?”“产品都是我研发出来的,凭什么要与你一起分享?”“凭什么我干得多,而你却拿得多?”诸如此类的问题常常闪现在多数人心里。

  一旦合伙创业的弊端出现时,合伙人就不得不为了消除这层弊端费尽心机,90%的精力被浪费在了钩心斗角上,甚至可能会因为这些内部矛盾而导致各自利益的损伤。这种情况下,多数人选择了退出。

  专家以为,瑞星微点纠纷在中国并非个案,很多企业都曾经遇到过这类问题。在企业初创阶段,未来发展充满不确定性,企业组织形态因陋就简,强调快速决策和执行效率。此阶段,企业所有的合伙人一般都能够全身心扑在企业的业务拓展和运营管理上,大事小事齐商量,互相之间的沟通也非常顺畅及时。但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内部组织层次、人员、外部经营环境等都变得更为复杂。此时,企业决策不再是初创期“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简单模式,而更强调整体性、一致性和专业性,合伙人分歧也多发生在此阶段。

  如果瑞星事件中的当事人能心平气和地坐下来,按照某种规则协调好各自的利益分配,将精力放在产品创新和企业自身核心竞争力的提升上,无论对谁来说结果都一定会更好。而他们之间的恩怨再度告诫人们,只有目光长远,才能让企业基业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