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名为“加拿大互联网政策与公共利益中心(CIPPIC)”的隐私倡导组织称,目前加拿大Facebook用户量已达700万,Facebook收集这些用户个人隐私数据后,在没有得到用户同意前提下,就与第三方机构共享这些信息,此举已经违反了加拿大相关隐私保护法律。
CIPPIC负责人菲利帕·劳森(Phillipa Lawson)认为,Facebook在收集用户数据后,既没有向用户表明将如何使用这些数据,也没有透露这些数据将保存多长时间。劳森说:“社交网站业务已逐渐流行开来。在其市场规模大幅增长的同时,个人隐私保护问题也日益突出。加拿大Facebook用户数量不少,且以年轻人居多,我们应加强对这些青少年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
对于CIPPIC的上述指责,Facebook在一份声明作出回应:“在保护用户个人数据问题上,我们在业界处于领先位置。也正因为如此,40%的加拿大网民愿意使用Facebook服务。我们对CIPPIC的指责进行了评估,发现CIPPIC这些说法与事实严重不符。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在用户数据共享问题上,我们首先征得了用户同意。”
或诉诸法律
按照规定,针对CIPPIC上述申诉,加拿大隐私专员詹妮弗·斯托达特(Jennifer Stoddart)最多可用一年时间来调查CIPPIC指控是否属实,然后就此作出仲裁。如果CIPPIC对斯托达特的仲裁结论不满意,则可选择在法院对Facebook提起法律诉讼。
CIPPIC的劳森称,这次选择向加拿大隐私办公室提起申诉也是迫不得已。她表示,此前CIPPIC已就隐私保护事宜同Facebook举行过商谈,但谈判没能取得实质性进展。
Facebook则表示,愿意配合斯托达特的调查;今后将一如既往加强对Facebook用户的安全保护教育,即提醒他们不要随便与他人共享个人隐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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