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单侵犯公民信息安全案昨日在珠海宣判。
记者从广东高院获悉,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日前以诈骗罪判处邵国松、王剑波、黄燕万等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到11年不等,并处罚金4万到15万元不等;而被告人周建平则因向上述被告人非法出售个人信息资料被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周建平是2009 年10月16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针对《刑法修正案(七)》而公布施行的《罪名补充规定(四)》后,国内被法院以侵犯个人信息安全的新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一人。
案情还原
作案5起获利83万元
还冒充恩平市委书记、佛山市纪委书记等进行诈骗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11月,周建平在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中路成立了广州市华探调查有限公司,违反规定,非法获取他人电话清单、手机清单和人员资料。同年12月,林桂余来到其公司要求周建平向该诈骗团伙提供14位领导的电话号码及通话清单。周建平通过林海棠和网友“皇家大卫”(均另案处理) 非法购买了电话清单,并以每份1200元或1500元不等价格先后向林桂余出售了14份电话清单。仅这一转手,周建平就从中获利1.6万元。
根据周建平提供的电话清单,2009年2月2日,李斌海、林桂余、黄燕万、邵国松伙同他人冒充珠海市霍副市长,骗得其亲友马某5万元。
而邵国松等人还从其他途径非法获取他人信息,有分有合先后疯狂进行电话诈骗。2008年10月至2009年2月19日,邵国松、王剑波、黄燕万、李斌海、林桂余、邵金华、黄晓万等七人共先后作案5起,分别冒充恩平市委书记、深圳市宝安区消防中队队长、佛山市纪委书记等,以急用为由对其亲友进行电话诈骗,共非法敛财83万元。
2009年2月到3月期间,八被告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邵国松等七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法院根据被告人参与诈骗的次数和数额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周建平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该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宣判后,各被告人均未提起上诉,该案已于2009年12月14日生效。
流程解析
被骗者接到电话后 不好意思回拨核实
广东省高院相关人士亦表示:目前利用非法获得的个人信息实施电话诈骗案件多发。这种信息的获得路径是怎么样的呢?这起诈骗案件提供了一个个人信息“购买”的清晰路径图:
第1步:通过网络购买
获领导通讯录
为了购买“广东省政府官员”通讯录,黄燕万、黄晓万通过网上搜索引擎获取了卖家的联系电话,以2400元购买到领导通讯录及其通话清单。通过这样手段先后获得了19份领导名单及通话清单,而被告人周建平与上述诈骗团伙的林桂平之所以能接上头靠的也是网络搜索引擎。
第2步:请客吃饭为名
核实领导身份
买来的通讯录如何探明真伪,确定冒充对象这是第二步。
李斌海获取通讯录后指示邵国松、王剑波等人利用预先购买好的多部手机和电话充值卡以电话请吃饭的方式拨通号码,核实领导的身份。
第3步:借用操作平台
实施变号显示
如何能将被害人手机的来电显示为冒充对象的号码呢?
本案诈骗集团使用的手机变号软件,是一个操作平台,只要使用平台所有人提供的账号和密码,通过充值电话拨打平台号码,对方收线后会自动回拨,这时再输入选定的冒充对像的电话号码就可以变号使用,而这种软件的获得也是通过网络搜索功能。
第4步:按清单打电话
谎称急需用钱
通过安排人员根据电话清单逐一打电话行骗,一般是冒充领导的身份谎称有事急用,让对方汇款至指定账户。
这些电话为什么能够让人上当受骗?一个总的特征,就是电话那头的诈骗犯能真真假假讲出当事人的个人情况来,从而让当事人受到震动,以为真发生了什么事而自己不知情或者真是自己的熟人有求于自己;再者,犯罪分子还利用改号软件,任意把电话显示为领导电话或者政法机关办案电话,让当事人在极度震动的时刻,无法核实情况。一度震动再加上狠狠一脚,最终让当事人上当受骗。
一个很有意思的细节是———记者发现,被害人接到显示为领导来电的通话后不好意思或没有回拨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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